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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薛明耀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晋城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抓好“八方面重点工作”,打好“十大战役”,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加快推动晋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晋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晋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晋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晋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晋城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晋城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晋城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常青所作的《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抓好“八方面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四个机关”定位,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的新局面,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晋城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建康所作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3年3月21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晓波所作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积极推动诉源治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