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议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的决议

(2022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国有企业数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模小,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情形,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