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高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部分指标和项目调整的决议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肖永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高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对高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调整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调整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有关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高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调整。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23年高平市第二次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高平市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高平市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审查了2023年高平市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高平市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
决 议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由我市第68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胥博、第54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王晓辉、第17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张学亮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终止;由我市第41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张琦请求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琦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由我市第70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李学中请求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学中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7名,现实有代表22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
一、补选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补选代表的选举日为2024年1月18日。
二、推荐朱琳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六十八选区参加选举;推荐王斌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四十一选区参加选举;推荐董昱杰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五十四选区参加选举;推荐邹宝华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七十选区参加选举;推荐向海培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七十八选区参加选举。
三、具体选举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关于代表补选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选区的选举工作由涉及补选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选举结果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申飞辞去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申飞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申飞辞去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