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01:09 来源: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字号:  
打印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5月26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彤太所作的《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2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高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我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力实施“1235”战略,紧紧扭住“两件大事”,努力做好“四篇文章”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深化检察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检察业务,全力推动平安高平、法治高平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奋力开创全方位推动高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持续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