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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苗青土辞去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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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苗青土辞去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3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苗青土因工作变动,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苗青土辞去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