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皓辞去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9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李皓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皓辞去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