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相关要求,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高平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11月4日同步进行换届选举;
二、高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召开;
三、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