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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 晶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边 晶
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选举、表决事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

3.负责联系市人大代表和本市选出的晋城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等活动;

4.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工作;

5.负责补选市人大代表、晋城市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以及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项,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

7.承办人民群众对市人大代表和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晋城市人大代表的有关问题的反映;

8.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