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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辰浩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 任:
宋辰浩
副主任:
李 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档案和资料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各种来文、函、电及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

7.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9.负责协调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0.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