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辰浩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档案和资料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各种来文、函、电及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
7.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9.负责协调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0.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